乱倒垃圾怎么处罚规定


根据相关法律规定: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违法排放污染物 , 受到罚款处罚 , 被责令改正 , 拒不改正的 , 依法作出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自责令改正之日的次日起 , 按照原处罚数额按日连续处罚 。
前款规定的罚款处罚 , 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按照防治污染设施的运行成本、违法行为造成的直接损失或者违法所得等因素确定的规定执行 。
地方性法规可以根据环境保护的实际需要 , 增加第一款规定的按日连续处罚的违法行为的种类 。
【法律依据】
【乱倒垃圾怎么处罚规定】《环境保护法》第四十二条第一款规定 , 排放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 , 应当采取措施 , 防治在生产建设或者其他活动中产生的废气、废水、废渣、医疗废物、粉尘、恶臭气体、放射性物质以及噪声、振动、光辐射、电磁辐射等对环境的污染和危害 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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